【行為失當】中大院務主任涉隱瞞利益衝突批出工程 與妹夫等共3人否認公職人員失當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3/18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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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院務主任等人涉行為失當,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香港中文大學伍宜孫書院院務主任涉沒有申報裝修及工程公司東主為其妹夫,並向對方公司批出中大的採購項目,其後工程公司東主涉以名下其他公司及假冒其他公司發出虛假報價單,串謀另外兩名中大書院職員以取得中大多個工程訂單,4人被控偽造文件、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9罪,其中3名被告否認控罪今(1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案件涉及中大的宿舍、食堂等近50項工程,涉及金額逾210萬元。

涉案4名被告為「新生活創意設計廔」(新生活)公司東主彭兆衡(38歲)、中大伍宜孫書院院務主任李珮珊(43歲)、中大伍宜孫書院行政主任石曉風(40歲)以及中大善衡書院計劃協調員梁祐誠(36歲)。

當中首被告彭兆衡為次被告李珮珊的妹夫,首被告名下另外有3間公司,即彼思設計工程公司(彼思)、名仕設計工作室(名仕)及Pink Lemon Production House (PLPH)。

涉案首3名被告今否認控罪受審,第4被告梁祐誠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罪,將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於2013至2017年,涉及中大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近50個工程項目,涉及金額共逾210萬元。當中有關伍宜孫書院的項目有9個,2013年9月次被告就書院的項目向首被告索取報價單,其後書院接獲首被告名下1間公司及另一份報價較高的偽造報價單,首被告公司的項目獲批,但次被告沒有申報首被告為其妹夫。

其後,第3被告石曉風處理書院的多個工程項目時,首被告向第3被告提供「新生活」的報價單,又提供其名下其他公司的報價單,最終9個總值逾24.8萬港元的項目獲批予「新生活」。中大教授及商務組分別指,若得知被告的親戚關係,以及該4間公司均為首被告擁有,則不會批出項目予「新生活」。

控方指,彭及後亦以相同方法串謀第4被告,最終取得善衡書院40個工程項目,涉款逾191萬港元。

及至2017年4月,中大商務組就第50個項目審批報價單時發現,其中兩間公司「新生活」及PLPH的地址及電話相同,於是將採購文件交還第4被告,採購最終沒有成交,同月首3名被告被捕。案件明(19日)續審,4名被告准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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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